2010年發生在墨西哥灣(Gulf of Mexico)的油井爆炸事件,每天漏3.8億升原油,持續洩出期間長達87天,算是歷史上第五大的海洋環境汙染。無論花再多時間、多少人力,有多少新的油汙清除方法與技術,這片海域基本上是從急性的傷害走向緩慢的死亡。
從這樣的事件中我們能學習到些什麼?
根據海事組織的資料,海洋油品外溢船舶意外佔27%,其他原因包括船隻缺乏維護、海洋開發、來自陸地的汙染等,只要有船隻航行與探鑽油源的活動持續進行,漏油事故都是預防勝於治療。從生態環境的角度,海水是有垂直分層與橫向擴散的特性,因此大規模的事件影響所及均非單一國家,而有跨區域跟跨國的問題。美、英、加、中、歐洲許多專家均齊商因應與處理之道,初期處理的方法包括裂縫的防堵與防止再次爆炸,油汙的特性48小時內會與海水進行混合作用,乳化產生油珠,擴散到各個深度,不是只有一層浮油浮在海洋表面,再加上鑽油井是在深海1500~2000公尺深,且該處為墨西哥洋流流經之處,流速150km/day,因此專家預估汙染10日內會到佛羅里達礁島群,沿著海岸線數周以後可能會到達北卡羅萊納州。附近海域的溶氧是急遽下降,需要處理的也不只有海水,汙染海水所及之沿岸,不管是礁石、溼地、泥灘、沙灘、樹林,均有各類不同的處理困難之處,而潮間帶更是生態相豐度與多樣性相當高的地方,可想而知各國政府一定不會讓外界或新聞媒體得知實際上的生態影響有多大及多深遠。
該事件的緊急應變,BP公司的緊急應變過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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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周: 設法止漏。BP一開始用的鋼筋水泥罩方法是失敗的,也想過用大型固體垃圾來圍堵,後來考慮必須直接到海底切斷油管並封管(派出機械作業),且此方案風險極高,可能切斷後還會繼續漏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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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個月:
1) 除油船鯨魚號(A Whale)抵達,這是一艘溢油回收船,抽取海水進行油水分離,每日處理量約50萬桶海水,如果是小規模的郵貨輪漏油,溢油回收處理效率會較佳,但本次事件規模過大,因此無功而返。
2) 製造1600公尺吸油管,約能減少兩成外漏。
3) 設置兩座減壓井,可能會因為工程因素或海象因素而延遲。 -
後續處理: 物理性的海面攔阻防止漂流、大量噴灑化油劑(或凝油劑)-BY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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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敏感資源: 路易斯安那州議員要求立即投入10億美元以保護濕地及野生動物
事實上,許多的漏油事件,肇事的船公司及政府有時候會用以拖代變,因為海上浮油大約有三成會蒸發逸散到空氣中,各式的處理方法都有副作用,燃燒法會釋出許多有毒氣體,噴灑除油劑或凝油劑則可能影響人體健康之外,也會造成二次的生態汙染,因為有些是生物(細菌或真菌)製劑,有可能對生物具有急性毒性或遺傳毒性保護。鄰近的敏感物種及保護區域應該是列為首要被關注的對象,環保署報告中提到紅樹林沼澤地、珊瑚礁、河川出海口、發電廠、海水淡化廠、碼頭、海水養殖魚場等。通常此類事件一發生,所有的焦點及資源會被緊急分配在發生地點,但是當洩漏止住或控制後,不要忽略鄰近但是可能在數周或數月後受影響的區域,應該採取適當的防堵或預防措施,以防止災害擴大。
凝油劑的作用是讓油的面積縮小、厚度增加,以方便抽取; 散油劑則反之,讓鳥類及魚類能盡量減少沾附。另外有查詢到一篇論文,評估10種凝油劑的生物毒性,使用的評估方法有兩種,一是螢光細菌法(Luminescence bacteria test, LBT),接種了發螢光基因的菌株,海水中的毒物會抑制及呼吸作用,其螢光發光強度抑制率與毒性大小成正比的線性關係; 另外可使用不同人工製造的菌株測試遺傳毒性,若具有遺傳毒性,造成生物的DNA損傷,某些蛋白表現會增加,螢光發光強度也會跟著增加。另外一種方法是直接使用海洋生物進行測試,模式生物選取的是海水青(魚將)。該篇論文評估10種不同國家生產製造的凝油劑,但是中國生產的兩種在毒性測試是具有急性毒性的,其他8種(美國4種、加拿大1種、奧地利1種)則無。因此凝油劑的選用也不能只考量價格,必須有實驗報告作為佐證,也就是產品供應者本身須先能證明該產品無二次毒害人體及生物之可能,以及證明對環境無長期之負面影響,政府才應考慮採用。因此政府在規範及控制上,應該像食藥署管理醫藥醫材類,訂定除油劑或凝油劑類產品實驗計畫核定標準,細節可待後續研究。
參考資料:
1. The Gulf of Mexico Is Still Dying: Pathogenic Micro-organisms Proliferate Due To Polluted And Poisoned ‘Bioterrain’ 原文連結
2. 墨西哥灣暖流 原文連結
3. 100年度環保署出國(加拿大)考察報告 原文連結
4. 文小龍等, “10種凝油劑的生物毒性評價”, 應用與環境生物學報, 2015.21(5):798-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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